一、什么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数据? 2001年,北京、天津、上海、深圳四个试点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和生猪“瘦肉精”污染定点监测工作开始实施,进而逐步扩展到全国37个城市全年5次的蔬菜农残、16个城市畜产品污染和5个城市水产品药物污染定点监测——这便是如今的“舌尖安全”晴雨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数据”的前身。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监测处负责人曾庆告诉记者,如今农业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已经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的152个大中城市。检测采取异地交叉抽检方式,就是A省的检测机构抽检B省的农产品,B省的检测机构抽检C省的农产品,每2年轮换一次,极大地保证了检验检测的公正客观性。与此同时,各省(区、市)农业部门也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通过定期会商分析和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加强检打联动、执法处罚和信息发布,在全国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近期,全国第一季度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数据出炉,监测覆盖了31个省(区、市)152个大中城市的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3大类产品78个品种94个参数,抽检样品10292个,总体合格率为95.8%。其中,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分别为94.3%、99.4%和95.9%。 几个简单的合格率背后,是庞大繁杂的检验检测工作。部、省两级每年监测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样品总数近40万个。每年仅国家例行监测抽检的蔬菜品种就达50多种,监测的农药指标多达58项。 二、 准确、公正的检验检测数据是如何形成的? 走进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走廊上的三张证书影印件格外引人注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证书”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机构考核证书”标志着这个实验中心具备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并出具检测数据的资格;“农业部审查认可证书”标志着这个检测机构具备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的基本条件与能力要求,准许使用部级质检机构印章。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是用科学的方法监督和检测代表农产品质量的各种数据的全过程。监测数据正确与否,直接导致结论和决策的正确与否。这就要求,从监测源头开始,对农产品质量检测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有效的质量控制。”针对目前网络上经常出现的疑似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闻事件,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主任欧阳喜辉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与一个产业的发展有着高度关联性。一份错误的检验检测数据,就有可能给一个产业带来损伤。正因为事关‘悠悠之口’,所以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数据出具和发布都要格外谨慎,高度负责。” 为了不断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每年都要参加农业部组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验证考核,该考核为盲样考核,涉及有机磷、有机氯等67项农药残留,该67项农药残留又分成若干组,每组农药残留及含量均不相同。考核结果作为承担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的依据,每年都会有质检机构因能力验证考核不合格而不能承担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 “接到农业部能力验证领样通知后,我质检中心便会派出检测技术人员,按照考核注意事项及要求,领回考核样品,每个考核样品仅够一次检测,如检测过程中出现任何差错,都没有补救机会。自领样开始的96个小时内,将农药残留检测结果上报到农药检测数据收集系统,如未按时上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今年的能力验证考核样品,是检测人员从武汉取回的。样品进入实验室后,检测人员便要马不停蹄地开展检测考核,检测技术要求很高,检测的时效性、准确性半点马虎不得。”该质检中心的高级工程师高景红告诉记者。 今年,中心承担的是对甘肃省三个大中城市的蔬菜、水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任务。在实验室的冷冻箱里,有序摆放着匀浆冷冻的样品盒,每个样品盒上都粘贴样品标签。“每一份样品进入实验室后,就有一个唯一性的样品编号,该编号自始至终不会变更。实验室检测的每份样品都留有A、B样,A样用于实验室检测,B样用于样品复检。样品采集、制备、检测、报告都必须按相关标准、规范、程序进行,以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公正。”高景红说。 为了“粉饰太平”、“稳定民心”,检测数据有没有可能造假? 欧阳喜辉给记者拿出一份刚刚出具的生菜样品的检验报告副本和原始记录,检测原始记录上分别有检测人、校核人、审核人签字,液质联用仪分析谱图上清晰地显示了样品编号、分析时间及各种待测农残指标的数据,并有检测人签字;检验报告必须有制表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并加盖质检中心公章、检验报告专用章,骑缝章、计量认证标志、农产品检测机构考核标志才有效。“分析谱图原始客观,每一个环节的检测数据都有档可查,这样的双‘三级审核’,从流程上最大限度地保证了检测结果错误的及时发现,也在制度上杜绝了数据造假的可能。”欧阳喜辉告诉记者,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数据的检测和发布,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里都有明确的规定,出具任何不实数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 三、 随意性抽检能否代表事实? 关于媒体进行调查抽检的新闻越来越多,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更好保障的同时,一些真假混杂甚至是完全失真的消息,不断地积累着消费者的信用恐慌,也重创了辛勤耕作,规范经营的农业生产者。 “检测是保证农产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任意一次随意的抽测都是农产品质量的客观真实反映。从开始采样到最后的检测结果出炉,抽检的每个步骤都要做到科学严谨、符合科学实验流程和法律的相关规定,最终的结果才是有效的。”北京农产品质量安全学会秘书长潘立刚博士说,想保证抽检的结果具有科学性和参考价值,整个检测过程必须做到以下五点: 检测样品要具有代表性和公正性。这意味着抽检样本的数量要足够多、选取方法要科学。 检测设备和检测的方法及标准要符合相关要求。例如,如果检测设备本身没有清洁干净就会对检测结果产生灾难性的影响。 检测机构具有相关资质。相关资质一般多指中国计量认证(ChinaMetrologyAccredita-tion,CMA)。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相关检测机构必须要有CMA资质才能进行检测。CMA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认证对象是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如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环境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等。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 检测结果应进行验证,检测样品应留存供日后再验证。 检测结果的信息交流与公开要慎重,避免误导消费者和公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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