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命名首批十家示范家庭农场;同时,通报经过考核认定的首批55个中级职业农民,并出台了《西安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职业农民资格按生产经营型、专业技术型、社会服务型和新生代型四种类型进行分类认定。认定原则按照高、中、初级分别由省、市、区县认定,每年一次。资格认定实行逐级推荐,获得初级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方可考核认定中级,获得中级方可考核认定高级。对获得县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奖励且在生产中有特大贡献的,经本人申请可直接参加中级以上资格认定。此举标志着西安农民已步入“职称时代”。 同时,2014年,西安市将拿出20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并完成100个家庭农场的认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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