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纯度是玉米种子的主要质量指标,是指品种个体与个体之间在特征特性方面典型一致的程度,用本品种的种子数占供检本作物样品种子数的百分率表示。品种纯度的检测方法有很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对于基层种子管理机构来说,真正能够熟练掌握和广泛应用的方法主要是实验室电泳法测定和田间小区种植鉴定。相对来说,田间小区种植鉴定是最直观、最真实的玉米种子纯度检验方法,对检测条件的要求也不是太高,因此,近年来这一方法被基层种子管理机构广泛应用。田间小区种植鉴定就是通过对田间小区内种植的有代表性样品的植株与标准样品生长植株进行比较,以判定其典型性和一致程度。
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参考有关资料,对玉米种子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的主要技术环节简要总结分析如下。
1 制定鉴定方案
方案内容一般包括鉴定目的、样品清单、鉴定方式、地区确定、技术措施以及时间规划等。重点是收集、准备样品,确定鉴定方式和规划播种时间。鉴定方式一般有当地同季(与大田生产同步种植)、当地异地(在温室或大棚内种植)或异地异季(指冬季选择在适宜玉米生长的热带地区种植)3种方式。一般来说,要根据当地种子市场的特点和生产方式确定鉴定方式。例如,以春播玉米为主的地区,备种较早,要加大冬季抽样量,应以异地、异季的鉴定方式为主;以夏播玉米为主的地区,也要重视冬季抽样,尽量采取异地、异季的鉴定方式;也可根据实际条件,选择当地同季或当地异地的鉴定方式。
2 选择适宜地块
在选择鉴定的田块时,要根据鉴定的目的和严肃性,选择地力均匀、土壤肥沃、灌溉条件良好、前茬不是玉米种植田、没有发生过较严重病虫害及草害的地块,只有达到这些条件,才能保证种植鉴定过程的完好、结果的客观公正。如果地力不均匀,部分玉米植株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给鉴定带来困难。如果没有灌溉条件,就不能保证种植鉴定田间管理的顺利进行,可能导致中途失败,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所以上述选择条件,都是必须综合考虑、全面掌握的。
3 做好小区设计
小区设计的目的是根据样品的数量和地块的情况,对种植空间进行合理规划,一方面为播种做好准备,另一方面保证种植鉴定的科学性,便于观察记载,提高工作效率。小区设计时,一般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①同一品种相邻种植;②同一生产单位的品种尽量集中种植;③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设置重复;④采取南北行向、宽窄行种植,宽行行距为80~87 cm,窄行行距为40~47 cm,株距为27~33 cm。根据样品数量及株、行距确定小区长度和宽度,小区四周设4~5行保护行。同一品种要种植在同一窄行,便于观察记载。
4 计算种植株数
在玉米品种纯度种植鉴定中,要根据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纯度值或标签标注纯度值,以及该批种子的发芽率,计算需种植的最少株数。一般是将多个样品同时安排在同一地块种植,在这种情况下,要将这些品种中最大的种植株数作为所有品种的种植株数。一般应按照4N原则确定最少种植株数,即某一品种在进行田间小区纯度种植鉴定时,种植株数最少要达到N的4倍。N的简化计算公式是:N=100÷(100-X)(注:X代表种子标注纯度的分子数)。假如某品种种子标注纯度为98%,则N=100÷(100-98)=50,那么纯度种植鉴定时的最少种植株数为200株。
5 播种与田间管理
播种前应对地块进行适当整理,精细整地,施足底肥。要乘墒播种,在墒情很差时,为了不耽误农时,播前应浇足底墒水。播种宜采取单粒播种,注意播种深度要一致,同一品种必须在同一天内播种完毕,防止同一品种因播种深度和时间不一致导致出苗不整齐、缺苗较多,从而影响鉴定效果。出现少量缺苗时不用补苗。
播种时要严格按照小区设计对各品种进行安排,并及时核对各品种和播种行数,绘制好田间分布示意图,便于观察记载。在田间管理上,应特别注意尽量少施化肥,把肥料用量减少到最低,以防止植株倒伏而最终无法正常鉴定。及时防治地下害虫、黏虫、玉米螟及蚜虫等虫害,以及黑粉病、病毒病等病害的为害。
6 判定非典型植株
鉴定必须由两名以上种子检验员共同完成,以收集到的父、母本及杂交种标准样品的表现性状为标准,通过对玉米生长发育关键时期的综合观察,判定田间出现的非典型植株及株数,非典型植株一般包括非本作物、非本品种、变异株等几个类型。小区种植鉴定在整个生长季节都可观察,重点观察小苗期、花期和果穗期,主要以幼苗叶鞘颜色、叶形、叶色、叶缘颜色、有无叶上绒毛、叶片波纹和扭曲程度、株型、雄穗形状和分枝多少、花药颜色、花丝颜色、叶片张开角度、叶片数及穗位、节间长度、穗形、粒形、籽粒大小、籽粒颜色、穗轴颜色等为确定非典型植株的依据。
7 结果计算与表示
玉米种子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的结果,一般用鉴定出的正常株数(典型株数)占本品种总株数的百分率表示。计算公式为:品种纯度(%)=(供检株数 - 非典型株数)÷供检株数×100%
鉴定结果以苗期为参考,以植株性状表现最完全、最明显的花期和果穗期为主,以两次重复的平均值表示,保留1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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