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科学的使用化学农药,不仅污染了农产品而且还会残留在土壤中。仅以1985年我国全面禁止六六六和DDT等有机氯农药的生产和使用为例,在禁用了20多年后,各地的检出率仍很高。这些有机污染物的自然降解十分缓慢,具有很大的潜在危害性。长期大量使用氮肥,会使土壤板结,生物学性质恶化,影响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过量使用硝态氮肥,会使饲料作物含有过多的硝酸盐,妨碍牲畜体内氧的输送,轻者患病,重者死亡。残留土壤中化肥被暴雨冲刷汇入水体,加剧了水体的恶化。
土壤污染防治的具体原则
1、切断污染源
发展清洁工艺,加强“三废”治理是削减、控制和消除污染源的最有效措施。1984年在巴黎召开的世界工业管理大会上,国际环保组织首先提倡在工业上采用少废、无废的清洁技术。清洁工艺的战略主要是从原料到产品、最终处置的全过程中减少“三废”排放量,对所排放的“三废”要进行净化处理,并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和浓度,使之符合排放标准以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2、提高土壤环境容量
采取增施绿肥、厩肥、堆肥、腐殖酸类物质等有机肥,以增加土壤有机胶体的含量或砂掺粘、改良砂质土壤等,增加土壤对有害物质的吸附能力和吸附量,都可提高土壤的缓冲能力和自净能力,增加土壤环境的容量。
3、控制和切断污染进入食物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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